前夫不给抚养费应如何起诉

最新修订 |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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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关于抚养费的未履行问题,可依法上诉。申请人需以子女名义撰写详细起诉状,递至被告住所地基层法院,经审核立案后缴诉讼费。进入审理阶段,需准备充足证据支持,证明对方违反协议或判决。未履行抚养费义务者将面临法律制裁,可能被强制执行。
前夫不给抚养费应如何起诉

一、前夫不给抚养费应如何起诉

在双方协商一致后决定离婚并签订了离婚协议之后,若其中一方未能按照规定来履行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有权依据相关证据向法院提交上诉申请,寻求法律援助,要求对方严格遵守离婚协议条款,切实承担起对子女的抚养费用支付义务。

若是双方当初选择通过司法程序裁定离婚,而判决结果也明确规定了抚养费应当由某一方承担,那么未能履行判决书中负担抚养费的一方无疑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被要求强制执行法院的裁决。

提起法院上诉的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需以子女为原告,创作一份内容详尽且表述清晰的起诉状;

其次,将该起诉状递交符合条件的受理单位,通常是孩子父亲居住地的当地基层人民法院;

接着,在法院经过审核并确认无误后予以立案处理,同时当事人需根据案件类型涉案金额等情况,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

随后便进入正式的案件审理阶段,在此之前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就相关争议点及对方未履行离婚协议相关条款等事实进行举证和例证;

最后,案件开庭前务必充分搜集并整理好相关证据,以便为自身权益提供有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前夫不给抚养费的狠招是什么

倘若任何一方未按时支付赡养费用,可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诉

如若前任丈夫未能尽到应有的抚养责任,因此类事件,原告有权向初级法院提交相关投诉,要求初级法院对未能履行判决义务的被告进行相应的教育和警告,以促使其切实承担起抚养孩子的重任。若在经过教育和警告后,被告依然无视劝诫,没有接受教育,甚至明确表示不会履行判决,那么原告便有权利向初级法院递交申请,请求派出执法部门强制执行相关法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针对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中所涉及到的抚养费用未能按照约定条件予以给付的事项,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起异议和上诉。在这种情况下,原告需要以子女为代表身份,编写一份详尽的申诉状,并将其直接送达被告所在地的初级法院进行登记处理。经过初审法院的核准以后,原告便需要缴纳相应的诉讼费作为立案的前提条件。在案件进入正式审理环节时,原告必须提供充分且有力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以突显出被告方存在着违背先前达成的协议或者判决的行为。那些未能如期支付抚养费用的当事人将会受到法律机构的严肃查处,甚至有可能会被迫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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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抚养费不给应该怎样办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前夫抚养费不给应该怎样办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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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不给抚养费应该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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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起诉前夫要抚养费需要多少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前妻向前夫要抚养费如何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要抚养费。
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二、抚养费应怎么支付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4)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前妻向前夫要抚养费应以孩子的名义向。父母抚养孩子是法定义务,因此男方在离婚之后有义务定期支付抚养费。而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可以由双方协商,也可以由判决。一般来说,子女抚养费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和父母的收入水平来决定,抚养费应支付到子女成年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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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离婚证时前夫不肯付抚养费,能不能诉讼前夫付抚养费
[律师回复] 未成年子女要求抚养费的判决都会得到支持,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对于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不能生活的已成年在读大学生离异父母要求支付抚养费案件,判决结果显示,有获得支持的,也有被驳回的。被驳回的理由,大部分是已满18周岁,父母没有法定义务再继续为其提供抚养费用。而获得支持的,认为在读大学生虽然已经成年,但其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不能生活。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费流程: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2、交到没有支付抚养费一方的居住地。
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三、审理前的准备
1、在5日内送达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人民自行收集证据的范围)
4、当事人的追加。
四、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的时间是在答辩期届满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后进行,开庭审理3日前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还要在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开庭审理: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征求最后意见、调解四部分。其中,法庭调查包括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二部分,当事人可以提交新证据。
五、裁判:包括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方式。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
2、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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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让前夫给抚养费?
父母不能因为任何条件而不付抚养费,对于抚养孩子的一方,是可以进行诉讼的。诉讼还不给的话,法院会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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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共同抚养的抚养权可以分割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大多数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往往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能达成,而横眉冷对、恶语相向,甚至闹到,需要诉讼渠道解决,因此,有些居安思危的夫妻在看到这样的案例后,不免杞人忧天的想到,与其等到有那一天,不如趁现在夫妻关系良好、情绪冷静时提前达成协议,那么,夫妻能否就婚内孩子共同抚养权达成协议呢婚内的这种关于孩子抚养的协议无效。因为,
首先只有离婚才涉及到孩子抚养,而孩子抚养人的确定以对孩子成长健康有利为原则。
其次这种协议不适用于合同法调整,因为它涉及的是婚姻家庭关系而非财产。其具体法律依据就是《婚姻法》和最高院的关于婚姻法的两个司法解释和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一个司法解释。相关法律中没有明确到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关于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协议是否有效。但是,离婚才会涉及到孩子随谁生活的问题,没有离婚,这一类约定就是没有意义的。根据我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婚姻存续期间以及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是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协议解除。至于在婚姻存续期间约定将来如果离婚抚养权归属,这是属于附条件生效的合同,在条件不成就之前无法执行。在条件成就时,如果一方拒绝履行,可以作为请求判决支持本方主张的证据。但这种约定通常只在对方主张情势变迁就直接撤销掉了。因为判决抚养权归属的首要原则是“子女的权益”,而不是双方的意思自治。综上所述,关于夫妻就婚内孩子共同抚养权达成协议的问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是法定责任和义务,并不因夫妻婚姻关系是否存续为前提,尤其是在婚内,一方面夫妻双方不能用协议的方式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面,提前用协议约定离婚后孩子抚养权也是没有意义的,在离婚时会轻易被另一方以情况发生变化为由而拒绝履行。
丈夫去世,抚恤金给谁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亡职工抚恤金包括: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职工因工死亡获得赔偿,不是死者的遗产,是对近亲属财产损失的补偿,因此,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其中,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都有明确的指向性,不能作为共同财产损失参加分配。仅可以参加分配的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分配,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扣除办理工伤死亡职工丧事丧葬补助金补足部分之后,下余部分参照继承法关于继承人的范围确定,考虑与受害人的关系、劳动能力及共同生活紧密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分配。当事人的情况,老爸、妻子和子女,原则上4人平等分配,其中,子女和妻子可以适当多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 )的20倍。
丈夫死后,抚恤金归谁?
[律师回复] 工亡职工抚恤金包括: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职工因工死亡获得赔偿,不是死者的遗产,是对近亲属财产损失的补偿,因此,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其中,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都有明确的指向性,不能作为共同财产损失参加分配。仅可以参加分配的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分配,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扣除办理工伤死亡职工丧事丧葬补助金补足部分之后,下余部分参照继承法关于继承人的范围确定,考虑与受害人的关系、劳动能力及共同生活紧密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分配。当事人的情况,老爸、妻子和子女,原则上4人平等分配,其中,子女和妻子可以适当多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 )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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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不给抚养费如何办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前夫不给抚养费如何办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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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不给抚养费怎样办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前夫不给抚养费怎样办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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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前夫去世后,前夫的抚养费还用支付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虽然婚姻是夫妻双方两个人的事情,但离婚也会可能伤害到无辜的孩子,孩子的抚养权只能归属一方,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尽管无法与孩子继续生活在一起,但是对于孩子依然有抚养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没有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定期出抚养费。那么如果前夫去世孩子抚养费还要支付吗下文将带来详细介绍。
一、前夫去世孩子抚养费怎么办前夫去世后,孩子可以得到一部分的死亡赔偿金作为抚养费,以后的抚养费不需要再支付。
二、抚养费确定标准在离婚案件中,人民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四、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的执行效率;在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五、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根据上文与抚养费有关的内容的介绍,想必大家已经了解了抚养费的相关知识。所以前夫去世孩子抚养费还要支付吗答案是否定的。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去世后就可以不再支付抚养费,但是孩子可以从去世的一方中得到一部分的死亡赔偿金或者遗产,但是前妻并不具有这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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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死后孩子归谁抚养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前夫去世孩子抚养权归谁《民法通则》
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讼的,由人民裁决。没有
第一款、
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八条: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二、子女抚养费的法律规定《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节录)第7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第8条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第11条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第12条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在我们进行划分抚养权的时候,如果是前夫去世孩子抚养权在进行划分的时候,主要可以考虑孩子的母亲、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兄、姐等成员的,但是,具体会划分给谁,还需要考虑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具体判断。另外,对于夫妻双方来说,一般情况下,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是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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