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离婚以后,婚姻关系已然解除,所以通常情况下,结婚证书需要被收回。
然而,若未予以回收处理,民政部门仍需依法对其进行注销印章的操作。
对于已经达成协议离婚且领取了离婚证的夫妇而言,民政局有权收回原有的结婚证书,并且使之失效。
茬于通过受理诉讼达成离婚的夫妇,人民法院会下达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少数情况下亦可选择不回收结婚证书,但法院会在登记处对结婚证书办理注销印章事务。
经过如此行动的结婚证书将无法再度被启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
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已经离婚的夫妇若是已依照其签署的离婚协议前往民政部门进行了正式的离婚手续办理,那么这一离婚协议便具有法律效力。此份具有效力的离婚协议中关于监护权及抚养责任的条款自然也同样具有约束力,倘若另一方未能按照协议的要求履行自身义务,可以对其提起诉讼并要求相关机构裁决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