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扶助的义务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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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没有帮助义务。离婚后双方夫妻关系结束,没有扶养、帮助的义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扶助的义务吗

一、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扶助的义务吗

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没有帮助义务。

离婚后双方夫妻关系结束,没有扶养、帮助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后一方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倘若婚姻关系破裂之后,其中一方未能履行其应负之债款义务,则另一方可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正式的民事起诉状,亦可通过口头申诉的方式进行审理,法院会将该事项予以详细记录。起诉状需详细注明原告与被告双方的基本身份资料、明确表达的诉讼请求以及具体的事实依据,以及对所主张理由的详细说明。作为司法机构,人民法院有责任维护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行使诉权。若顺利满足法定的起诉条件,法庭应予正式接案并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的七日之内完成立案工作,同时向当事人发出相应的通知。若起诉状内容存在瑕疵或不符合法定要求,人民法院也应在七日内出具裁定书,决定不予受理。若原告对此裁定结果表示异议,有权依法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起诉方需准备充分的相关证据材料,例如离婚协议书借款合同、银行转账记录等等,用以证实借款事实的真实性以及对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随后,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对方承担偿还债务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在一场婚姻走向破裂之后,倘若其中某一方在生活上遭遇了严重危机,那么另一方并无必须向其提供援助之法律义务。在婚姻已然告终的背景之下,原本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存在的相互扶持与帮衬的责任自然随之消逝。然而,离婚之时如若发现一方无论从经济还是其他方面都处于极度困顿之中,而另一方作为具有承担能力者,理应向其提供适度的协助。研究解决这一问题的具体方式,应该依照双方的协商结果为准;假如争议无法通过协商平息,则由当地司法机关作出公正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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