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户口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二、离婚孩子改名字需要男方同意吗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孩子更名的事宜则需要得到另一方的认可与首肯方可进行。在此种情况之下,如果您想要对孩子的名字做相应的改变,那么这就需要您与前配偶再度协商达成共识,并共同前往当地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部门来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在这个过程中,首要的任务是与对方达成共识,确保能提供书面形式的同意证明文件。紧接着,您们需要各自携带好户口簿、身份证、孩子本人的户口本以及离婚材料等必要资料,前往当地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如有更改子女姓名之意愿需求,则需征得双方父母的共识并共同前往户口登记机关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对于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而言,其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可向户口登记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请求进行姓名变更登记;而对于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来说,则必须由本人亲自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变更姓名的申请并履行相关程序方可实现。待所有申请及审核流程完成后,子女便可以顺利完成姓名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