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通常为三十七天。
由于公安机关依据事实认定拘留嫌疑人的必要性,对被拘留者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申请以获取批准。
然而,在特定情形下,提交审查的时间可延长至多增一到四个工作日。
而且,对流窜犯罪、连续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人员来说,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能会进一步延至最多达三十个自然日。
依照第九十一条的说明,公安机关处理这一事项的期限应遵守以上规定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上海刑事拘留取保候审流程有哪些
关于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如下: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已被逮捕或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家属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之后,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即是否批准该申请。
最后,如果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应当当面向其本人宣布,并且要求其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字确认。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普通的刑事拘留期间应在三十七天内。公安机关在启动刑事拘留程序并拘捕犯罪嫌疑人之后,应当在三日内向上诉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查申请;若涉及特殊状况譬如流窜作案、系列犯案或是团伙犯罪等情形时,可以将拘留期延续至最长不超过三十个自然日。然而,在上述特殊案件中,公安机关向上诉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审查申请时间还可以再延长一到四个工作日。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有必要严格遵守第九十一条所设定的规则和程序进行操作。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