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2条明确指出,对于被判以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满足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过表现且不再具有再犯可能性,且宣告缓刑不会给其居住社区带来重大消极影响等诸多要素之际,是可以考虑宣告缓刑的。
因此,若非法拘禁罪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能满足以上所有条件,那么法院便有权对其进行缓刑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法院对非法集资案怎样处理
非法集资通常被理解为以欺诈手段筹集资金,且达到特定规模或具有某种情节的行为。当涉及到一定金额或情节严重的非法集资案件时,人民法院将依据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和程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刑事制裁。在非法集资案件中,所涉及的罪名在客观方面主要体现为未经法定程序以及相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