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状态退侦流程怎么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及第一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取保候审状况下的退侦程序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相关案件,若在审理过程中察觉有必要对案件进行补充侦查,可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充侦查请求,或者自行展开调查工作;
其次,公安机关在接收到人民检察院的补充侦查要求之后,应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工作;
再次,若公安机关经过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以支持其提起公诉,则须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最后,若公安机关完成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判定案件具备足够的证据条件,已达到了提起公诉的标准,这时,人民检察院有权将此案重新移送到审判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在此整个刑事退侦流程之中,取保候审的状态或将保持不变,除非是人民检察院根据情况调整强制措施。
如人民检察院决定终止公诉,那么取保候审的状态便可能随之解除。
而当案件被重新移送至审判机关审查起诉时,取保候审的状态可能会持续下去,直至最终的判决结果得以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二、取保候审状态开庭我需要去吗
根据现实状况进行判断与抉择。在取保候审执行之后,相关案件并未宣告终止,应继续根据依法规定的程序来推进处理。若是检察院决定需提出公诉的事宜,那么将依照相应的程序进行起诉、法院开庭审理、进行深入论断和作出
最后判决。若检察院经过仔细审查后认为无需提出公诉,或者公安机关基于事实原因与证据不足而选择撤销案件,则可以视为该案件的完结,不会再有进一步的审理环节出现。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