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明确规定,对于触犯抢劫罪的罪犯,在认定其被判定为拘役或者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况下,若能够充分符合以下几个基本要求,便可依法被宣告缓刑:首先,犯罪情节必须相对轻微;
其次,罪犯本人需要展示出真诚悔过的决心和行动;
再次,被告人在未来再次实施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应极小;
最后,宣告缓刑不会给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犯罪嫌疑人尚未成年,即未满十八周岁,或者处于孕期阶段,或者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那么他们将必然会被宣告缓刑。
在宣告缓刑的过程中,还可以根据具体的犯罪情况,对被告人作出相应的限制性措施,例如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某些特定的活动,限制其进入某些特定的区域、场所,以及限制其与某些特定人员进行接触等。
然而,即便被宣告缓刑,罪犯仍然需要承担附加刑的处罚责任,这意味着附加刑的执行并不会因为缓刑的存在而受到任何影响。
因此,只要抢劫罪的犯罪分子能够完全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就有可能获得缓刑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抢劫罪什么情况下会判死缓
1、在实施抢劫行为期间,并非有意导致受害者因意外身亡,而是由于不可预知的事件所引发。
2、虽然在抢劫行为中给受害者带来了身体上的重伤,但是并未导致其残废。
3、尽管存在符合法定八类犯罪情节中的一项,然而情节并不极端严重。
4、尽管犯罪次数频繁且涉案金额巨大,但是若犯罪者具备良好的认错悔过态度,积极承担赔偿责任,仍然可以考虑适用死刑缓期执行。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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