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吸罪主观恶性犯罪认定条件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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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指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金额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金;金额巨大或有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罚金。主动退赃、赔偿损失可在公诉前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非吸罪主观恶性犯罪认定条件是什么

一、非吸罪主观恶性犯罪认定条件是什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明确规定,凡是以非法手段吸纳广大群众资金或是以间接方式吸引公众存款,从而对金融市场秩序造成干扰和破坏的行为,均可视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对于此类主观恶意明显的犯罪行为,其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其次是导致了金融市场秩序的混乱与动荡。

若涉及到的金额庞大且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罚金

而若涉及的金额极其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那么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处,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然而,如果在案件进入公诉阶段之前,涉案人员能够积极主动地退还赃款、赔偿损失,从而有效降低损害结果的进一步扩大,那么他们将有可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刑罚的宽大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非吸罪主观故意的认定有何规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简称“非吸罪”),是指行为人为获取不当利益,公然违反国家相关金融法律法规,非法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收资金的犯罪行为。在判断该类犯罪的主观故意时,需注重考察行为人对于自己所实施的行为是否明知会触犯金融管理法规,以及其是否具有非法集资的意图和目的。若行为人对其行为的非法性质拥有清晰且明确的认识,并且积极地追求或放任这一结果的发生,那么便可以被认定为存在主观故意。举例来说,倘若行为人明明知道自己没有权力吸收公众存款,却仍然从事这类活动;或者是故意采取各种手段来逃避监管,这些情况都有可能被视为存在主观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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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毒品。
所谓持有毒品,是指行为人持有毒品时,没有合法的根据;或者说,行为人持有毒品,不是基于法律、法令、法规的规定或允许。如果行为人合法持有毒品,则不构成犯罪。即依法生产、使用、研究毒品的人持有毒品时,是正当行为,不构成犯罪。如医生因病人病情的需要,为使用毒品而持有毒品的,经过有权机关批准从事毒品管理职业的,经过有权机关批准制造毒品后持有毒品或依法运输毒品的,都是合法行为,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所谓持有毒品,也就是行为人对毒品的事实上的支配。持有具体表现为占有、携带、藏有或者以其他方法持有支配毒品。持有不要求物理上的握有,不要求行为人时时刻刻将毒品握在手中、放在身上和装在口袋里,只要行为人认识到它的存在,能够对之进行管理或者支配,就是持有。持有时并不要求行为人对毒品具有所有权,所有权虽属他人,但事实上置于行为人支配之下时,行为人即持有毒品;行为人是否知道自己具有所有权、所有权人是谁,都不影响持有的成立。此外,持有并不要求直接持有,即介入第三者时,也不影响持有的成立。如行为人认为自己管理毒品不安全,将毒品委托给第三人保管时,行为人与第三者均持有该毒品。持有是一种持续行为,只有当毒品在一定时间内由行为人支配时,才构成持有,至于时间的长短,则并不影响持有的成立,只是一种量刑情节,但如果时间过短,不足以说明行为人事实上支配着毒品时,则不能认为是持有。
非法持有毒品达到一定数量才构成犯罪。即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国家禁止非法持有的毒品而故意持有。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道自己持有的是毒品,则不构成本罪。非法持有毒品行为人的动机、目的多种多样,因此故意的具体内容不限。有人认为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意图才构成犯罪。我们认为非法持有毒品罪是针对那些当场查获非法持有数量较大的毒品,行为人世不说明持有毒品的目的、来源,又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其犯有、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或窝品的行为,而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量刑,如果司法机关能够查明行为人具有、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目的,则其构成、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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