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诽谤罪的立案起诉依据以及案件审理过程中所需遵循之条款,主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在具体操作上,需满足如下两个基本条件:首先,行为人必须采取暴力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公然对他人进行侮辱或者捏造虚假事实进行诽谤;
其次,其行为所造成的影响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若被害者遭受了诽谤并且情节严重,那么他/她便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然而,如果诽谤行为是通过信息网络这一途径实施的,而被害者又难以提供充分的证据,那么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必要的协助。
另外,如果诽谤行为已经严重威胁到社会秩序及国家利益,即便没有被害者的直接告知,有关部门仍可依职权主动立案展开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二、诽谤罪怎么拿证据
关于诽谤罪的相关取证途径如下所示:
首先,当不幸遭受言语上的诋毁时,当事人必然有权采取如录音录像、请求知情者作为证人、向警方报案以获取侵权证据以及利用聊天记录等一系列方法来搜集有效证据,从而有力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其次,诽谤不仅严重损害了个人的名誉权,更是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实施诽谤行为的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在提供证据方面遇到困难,法院亦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支持。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诽谤罪的认定以及立案审理均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二百四十六条为基本原则。此种犯罪的成立必须要满足两大前提要素,其一是行为人公开地对他人进行无端的嘲笑、诋毁或是恶意捏造事实散布谣言等不当言论;其二是此类行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符合“情节严重”的标准。在遭遇违法言行侵犯之时,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若涉及到利用现代通讯技术,如互联网、社交媒体等实施诽谤行为且现有证据难以支持诉讼请求的情况下,法院有权准许并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对于那些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秩序及国家整体利益的诽谤行为,即便没有实际受害者直接举报,有关行政部门亦可自主决定展开案件侦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