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罪严格意义上属于共同犯罪之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相关条例,共同犯罪系指两个或超过两个人有预谋地进行犯罪活动的情况。
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了集资诈骗罪中,多方人士联合策划、实施欺诈行为,通过欺骗手段进行非法集资,其涉案金额甚至达到相当规模,完全符合共同故意犯罪的各种要素和要求。
因此毫无疑问,参与到集资诈骗行动中的人都将被视为共同犯罪成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明确规定,任何形式的诈骗公私财产行为,只要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都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接受罚金的处罚。
而集资诈骗罪的涉案金额往往庞大无比,因此,参与其中的人员很可能会受到严厉的刑事制裁。
总而言之,集资诈骗罪无疑属于共同犯罪的范畴,所有参与者都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二、集资诈骗罪追诉期是几年
然而,如若在二十年后仍决定对该犯罪行为进行追诉,则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但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已受理相关案件之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情况下,将不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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