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个亿罪判多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若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严重犯罪行为,涉及金额庞大至亿元,并且扰乱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那么应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
若该犯罪行为系由单位所为,则应对单位施加罚金惩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个人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惩处。
然而,若在提起公诉之前,行为人能够积极主动地退还赃款及赔偿损失,从而有效降低损害结果的发生,那么便有可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因此,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达一亿元的严重罪行,可能面临着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需承担相应罚金,而具体的刑期则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法院的最终判决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核心人物是什么
金融犯罪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行为人在违背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未经批准非法地向社会大众筹集资金,或者在实际操作中采取了类似隐瞒真实目的、蒙骗群众等手段进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违法行为。在这个意义上,该类行为所针对的“单位”,并不仅仅局限于那些具备合法资格并可从事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同时也包括那些不具备此类资质但却试图通过隐蔽手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甚至还可能涉及到其他类型的非金融企业。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