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有啥手续可以办
司法程序中,取保候审的办理流程通常涉及以下六个主要环节:首先,发起申请。
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身还是其法定代理人、辩护律师,都有权向负责处理该案件的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提交取保候审的请求;
其次,审查审核。
收到这一申请之后,上述任何一个机构都会对申请人的资质条件、案件的具体情况、可能面临的刑罚以及实施取保候审是否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评估与考量;
再次,做出决定。
经过严格的审查与评估,如若认为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则会依法做出准予取保候审的决定,同时发出相应的法律通知书;
第四,执行程序。
负责执行这项决定的乃是公安机关,其中包括了收取相应的保证金或者监督担保人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担保义务,同时也有义务告知申请人关于取保候审的各种规则及要求;
此外,在整个取保候审期间,不仅是担保人必须加强对候审人员的监管力度,保证他们严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适时跟进。
当取保候审期满时,被取保候审的个人应按时到达案情现场接受审判或者接受相应处理。
如果此案已经完结,那么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也就随之启动;
最后,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所有环节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如果案件状况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标准,那么上述各级公检法机构有权拒绝接纳此类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有谅解书行吗
在取保候审过程中,并无规定必须征得被害人或其家属的谅解书方可准许。
然而,为了确保适当性和公正性,申请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后才能考虑申请取保候审:
首先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可能会被法院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可能会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采取其他方法可能会对公众造成更大的威胁;
再次是如果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无法自行照顾生活、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等特殊情况,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额外的风险;
最后是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但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羁押期限已到,仍未完成审理工作,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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