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明文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接收到变更强制措施的书面申请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做出相应决定。若对此项申请持有异议且认为不应改变现行强制措施的,有责任向申请人告知并需依法阐明理由。据此理论而言,倘若犯罪嫌犯、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代或辩护律师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且经过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通过严格审查判断后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诚然可以在接下来的三天之内即实现犯罪嫌疑人的释放。唯须注意的是,实际释放人员的时间还会受到各种复杂案情及相关法律程序的深度影响,因此尚无法精准地确定其具体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38天取保出来可以找工作吗
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的,然而需要得到执行机构的核准才行。如未获得执行机构的许可,则不允许擅自离开您所在的城市或县区。若您的住房地址、工作岗位抑或是联络方式产生变动,请务必于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构进行汇报。
同时,还需确保当传唤令发出时,能立刻到案接受审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九十七条明确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或者请的辩护律师提出的有关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例如提出保释请求,那么法院、检察和公安机关必须在接到这个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如果经过审议,决定采纳了该申请,从理论上来讲,被羁押的嫌疑人是有可能在短短三日内获得释放的。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实际的释放时间会受到具体案件复杂程度和遵循法律程序所需时间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我们无法准确地预测出嫌疑人何时能够真正获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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