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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守所取保候审多久下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现行第九十七条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在收到变更强制措施之请求后,须于三个自然日内完成决定事项的制定与实施。
因此,若有犯罪嫌疑人员、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律师提出取保候审请求,则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三个自然日内获得相应决定。
如若相关机构对变更强制措施持有异议,则应向申请人进行充分告知并详细解释其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看守所取保候审交钱吗
当涉嫌违法者在申请办理保释候审之时并未提供担保人作为支持时,他便需要支付相应数额的保证金来弥补这一空缺。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如需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采取保释候审措施,则应首先要求其提出合适的保证人或缴纳相应金额的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