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刑事拘留最长多少天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颇为明确地指出,在对一些涉及到以流窜作案、屡次作案以及群体性犯罪为主要特征的重大嫌疑人进行审查和批准逮捕时,其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可达三十个自然日。
这一规定主要是为应对此类案件中可能出现的复杂情况,并给予相关部门更多的调查取证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我国刑事拘留无罪释放的几率
在刑事诉讼中,刑事拘留是对有证据指向其涉嫌犯罪行为的特定人士所采取的一项必要的司法强制措施。关于其最终是否被宣告无罪并得到释放的可能性,关键在于案件的实际情节,包括但不限于各项证据资料的充足与否、侦查过程及流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通常情况下,如果在调查阶段证实涉案人确实没有实施违法行为或者相关证据不足以支持指控,那么就有可能会取消案件的审理或不予起诉,然而,这个概率并不具备固定的数值。同样,涉案人最终被宣布无罪并且得到释放的情况也是完全可以出现的,尤其当这个结论是经过法院庭审确认后得出时更是如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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