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法规,公安机构在特定场景之下可不需提供确凿证据而将涉嫌犯罪者先行羁押。
这类特殊的情景及原因包括:涉嫌者已经开始或者正在筹备犯罪行为;
其已经实施犯罪行为并被立即察觉;
或者在某些法律条款的规定之中,若存在其他特定状况等。
因此,即便缺乏充分证据,只要符合上述特定情形,警方仍然有权对可疑的犯罪嫌疑人采取严厉的刑事拘留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二、没证据可以取保候审吗法院
中国法律制度允许罪犯在缺乏实质性证据的情况下进行保释等候判决处理程序。在此过程中,起诉方、法官等司法机关将会深入评估该犯罪嫌疑人所带来的潜在社会危害、其所犯之罪的具体严重性,以及其存在可能对司法诉讼造成干扰的可能性等等因素。若他们确定犯罪嫌疑人无需再被收监或拘留,例如因为疾病、怀孕或其他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那么法院便有可能批准犯罪嫌疑人进行保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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