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钱又没有借条不还怎么办
在无书面借款凭证的情境中,若债务人规避还款责任,可借助于当事人详细准确的描述,同时佐以丰富的旁证材料加以印证,例如来自知情人士的证词,各类书证如银行转账记录、手机短信或微信聊天记录等等,这些都能为债权关系的确立提供重要依据。
在明确了证据链条后,您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起诉状或者直接进行口头起诉,表达自身的诉求与主张。
若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其出入境,公开披露其未履行义务的相关信息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欠钱又没有借条怎么办手续
在借款行为未曾立据或者虽已立据但借条遗失或损毁的情形之下,当事人可依据以下途径来搜集与提供相关证据:
首先,当事人可以详尽阐述借款的具体细节,其中包括借款发生的时间、地点、数额以及还款期限等关键信息;
其次,若存在能够证实借款事实的书面凭证,例如转账记录、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这些都可以作为呈堂证供;
再次,若有知情人士能够为借款事实提供佐证,当事人可以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此外,如果存在诸如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等电子数据,同样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
再者,如果有实物证据,比如借款时的物品或者物品的交换,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
最后,如果有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能够证明借款事实,那么这些也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
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有责任提供相关证据。如果当事人无法自行搜集到相关证据,他们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协助调查取证。而人民法院则应全面且客观地审查核实所有证据。总而言之,即便没有借条,当事人仍然可以通过以上列举的方式来搜集和提供证据,以便于证明借款事实并追索相应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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