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无效怎么处理
若借款协议被判定为不具有法律效力,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一百五十七条之法规,实施此行为的参与者在取得相关财产之后,必须要将其归还给原所有者。
若无法进行返还或并不具备返还的必要性,则应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价值评估并给予补偿。
倘若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过失,那么他/她就应该对另一方因为这个原因而遭受的损失负责赔偿;
反之,若双方均有过失,他们便需各自承担起自己的那部分责任。
因此,在处理涉及到借款协议无效的案件时,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需要返还财产、进行价值评估并给予补偿,同时还需要考虑是否存在过失及损失赔偿等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借条无效怎么起诉
若是在借贷关系中,欠条被宣告为无效的话,那么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时,必须向他们展示相应的起诉书,详细说明诸如欠条为何失效、这这份失效又导致了什么样的纷争等具体内容。起诉人必须向法院递送起诉书,且根据被告方的人数,准备相应数量的副本。
如若书写起诉书确实存在相当大的困扰,可以选择以口述方式进行起诉,而人民法院则会将这些口述内容记录下来,形成正式的笔录,并且告之给相关的被告方。倘若之前的判决或者裁定已经被认定為無效,那麼人民法院便需要依照审判监视程序来進行再审。对于若果是由初级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则按照第一审程序來审理;若果是中级或是高级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则按照第二审程序来审理。在审查后所作出的判决与裁定,被告人皆享有上诉权。综上所述,无论是何种情况,在起诉之时都应依法提出起诉书,详尽描述虚假欠条的来龙去脉,并且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诉讼。若是遇到之前生效的判决或是裁定被判定為无效,便应该通过审判监视程序,再次进行深入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