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期一般规定为三年,这是自权利遭受侵害以及相关当事人知晓或应知该权利已遭损害开始算起的期限。
如若此时间段超过了20年且无任何特殊情形以外,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支持,仅在极个别情况下,人民法院有权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适当延长。
对于欠款未偿还的情况,若其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前,则需依照当时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诉讼时效期为两年。
然而,若欠款未偿还的情况发生在民法典施行后,则需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执行,此时的诉讼时效期为三年。
若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内未提出诉讼请求,那么在时效期结束后,债权人可能会失去通过法院追讨债务的权利。
然而,若债权人在时效期内提出诉讼请求或者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则诉讼时效期将会被中止,并重新开始计算。
因此,欠款多年能否提起诉讼,关键在于是否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期。
若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否则人民法院可能不会给予支持。
反之,若未超过诉讼时效期,债权人便可依法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欠钱不还多久被捉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向人民法院主张保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就意味着,若债务人未能按期归还所欠款项,债权人有权在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以求得债务人偿还债务。
然而,若超过此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将有可能失去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偿还债务的权利。
然而,若在此期间内,债权人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或延长等情况,则诉讼时效期间可相应予以延长。因此,债权人应在时效期间内积极采取措施,以免因时效问题导致无法通过法院追讨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