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钱不还坐牢就不要还了吗
倘若借款人由于经济拮据无法支付所借之款,无任何收入来源,并且失去了工作能力,人民法院可依法作出决定终止执行程序。
这种情况意味,若借款人实因无力偿还欠款,并满足上述所有条件,那么他们或许无需履行债务责任。
然而,这并非意指借款人可以以此为由逃避债务,即使借款人拥有其他财产或重新具备偿还能力,债权人仍有权提出要求借款人偿还债务。
具体实践中,若借款人的确无法支付债务,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的财产。
若借款人的财产不足以抵偿债务,且满足上述所有条件,法院可能会依法作出决定终止执行程序。
然而,这并不代表借款人将彻底免除债务责任,只要借款人未来具备偿还能力,债权人依然有权要求其偿还债务。
因此,欠债不还并不等同于借款人可以逃脱法律责任而无需偿还债务。
是否需偿还债务主要取决于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及法院的最终裁决。
若借款人确实无力偿还债务,且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可能会被依法裁定终止执行程序,但这绝不意味着借款人可以逃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欠钱不还坐牢出来还用再还钱吗
关于拖欠款项未予偿还这一问题,可视为一种典型的民事债权债务争议。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此类纷争并不会对相关当事人带来牢狱之灾。
然而,若债权人因拒绝执行法院作出的终局判决,进而招致刑事指控,则将发生“拒不执行裁判、决定罪”的情形。即便在服完刑期之后,其仍然需要继续偿还所欠债务。
值得注意的是,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之间具有明显的独立性,刑事责任的承担并不妨碍民事义务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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