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某些人对人民法院已出具备效的判决与裁定一概不予服从与承认,那么,该等行为将可能会遭到人民法院依情节轻重程度进行罚款或拘留等司法惩罚,甚至情况严重者,将有可能被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此,若某借款人未能如约偿还所欠款项,进而导致他被法院采取强制拘留措施,这实际上属于民事诉讼程序中常见的执行手段之一。关于拘留的具体时长以及适用条件,通常是由法院依据个案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作出判断与决策,然而,拘留的总时长不得超出法定的最长时限。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拘留的最长时限为15天,而对于超过15天的拘留,则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实施刑事拘留。因此,在正常情况下,欠款未还之人被法院执行拘留的最长期限应控制在15天之内,除非涉及到犯罪行为,否则绝不会超过这一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欠钱不还被刑事拘留后怎么处理
1.倘若需进行逮捕,应在拘留期限内,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批准逮捕申请;
2.对于那些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却无需实施逮捕措施的情况,依法处理并办理相应的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之后,直接将案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工作;
3.如果在拘留期限内仍未查明犯罪事实真相,应依法办理相应的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后,持续进行深入侦查;
4.如决定撤销案件,应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员,并向他们发放释放证明文件。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若借款方未履行偿还债务之责任,法院有权实施强制拘留措施,该方法作为我国民事诉讼程序中常用的执行手段之一。至于拘留期限以及相关条件的确定,则是依据案件实际情况与合法法规所进行的衡量,然而,拘留的总体时间上限不能超出法定的最长时限。在我国,行政拘留的最长时限为15日,如有超期情形,则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启动刑事拘留程序。通常而言,欠债者在被拘留期间的最长期限为15天,除非其涉及到严重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