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民商事诉讼案件中,被告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往往是最常见的管辖法院。
然而,在网恋关系中,若其中一方未按照约定偿还债务,则另一方可向被告即借款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发起民事诉讼程序。
假设被告所在地与其经常居住地有所差异,当事人也可选择向被告常驻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成功与否取决于个案的详细情况以及法院的最终裁定。
倘若借贷关系清晰明了、证据确凿可靠,并且满足法定的起诉条件,那么法院一般会予以受理并发起立案程序。
然而,若借款数额巨大甚至潜在的涉嫌欺诈等刑事罪行存在,法院可能依据实际情形裁定是否立案或将案件移交至相关的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因此,网恋中的债务瓜葛纠纷确实可以通过上述途径提起诉讼,但是否实现立案的目的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由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作出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被网恋借钱不还怎么办
若遭受到网络恋人借款且未依约归还的情况,您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求,请求其支付欠款相关的债务。若是被告方明确表示拒绝承担还债责任的话,您有权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通过强制性的手段来促使被告履行还款的义务。同时,若在撰写诉状过程中感觉到困难重重,您是允许采用口头形式进行起诉的,只需将这一点告知给人民法院,法院会记录下整个流程,并且也会通知对方当事人有关此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