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钱起诉完不还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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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滨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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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若有他人拖欠款项的情况,经提起诉讼仍未能得到妥善解决,您可考虑向相关部门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一旦判决或调解书产生了法律效应,那么当事人都应尽职尽力地去履行他们所承诺的义务。倘若存在一方意欲拒不履行责任之情况时,另一方有权向我国的司法机构提出执行申请。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进行财产状况的详细查证,并依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以便更好地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得以实现。
别人欠钱起诉完不还怎么办

一、别人欠钱起诉完不还怎么办

若有他人拖欠款项的情况,经提起诉讼仍未能得到妥善解决,您可考虑向相关部门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一旦判决或调解书产生了法律效应,那么当事人都应尽职尽力地去履行他们所承诺的义务。

倘若存在一方意欲拒不履行责任之情况时,另一方有权向我国的司法机构提出执行申请。

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进行财产状况的详细查证,并依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以便更好地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得以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别人欠钱起诉我不还怎么办

若他人拖欠款项导致您被诉诸法庭却未能及时偿付,那么原告诉讼对象(债权人)与被告主角(您本人)在此纠纷中确实存在着直接的利益关联性,原因正是源于该项债务事宜。因此,作为原告的您需要具备充足明确的信息,以指明被告(即您本人)的身份,同时需确定具体的诉讼请求(即要求被告履行还款义务),以及陈述事实与理由(详述债务关系的存在)。此外,需要强调的是,此类问题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法院所受理的民事诉讼范畴之内。在正式启动诉讼程序之前,原告方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形式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相应数量的副本。倘若原告在撰写起诉状时遇到困难,亦可选择口头方式进行起诉,由人民法院将相关内容记录在案,并通知被告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原则上应采取公开审理的方式,但如涉及到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或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则可依申请进行非公开审理。关于离婚案件及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有权申请不公开审理。在实践操作层面,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以便深入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准备相应的答辩材料,积极参与庭审环节,并依据法院的最终判决履行相应的义务。若判决结果判定您应当承担还款责任,您须严格遵守判决书中所载明的还款期限,履行还款义务。若您对判决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的法定期间内依法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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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完全债权和不完全债权?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无所有权房屋,本文指通过分期付款购买的商品房,在所有款项尚未付清之前。对租用和借用的房屋,因所有权明晰,不存在争议,不作赘述。分期付款购买的商品房,只有在买受人将房屋的全部价款支付给出卖人后,出卖人才履行交付房屋并转移房屋所有权给买受人,而且买受人必须在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完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之后,方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简单地说,在房款没有全部支付之前,房屋的所有权在出卖人;房款全部支付并经登记后,房屋的所有权才转移到买受人手中。这种情况,在理论上通常称为所有权保留买卖。
分期付款购买的房屋,所付房款占总房价的比例不必然是购房者所有权的比例,购房者与售房者之间不构成共有关系。我国《合同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正因为如此,如果房屋的价款尚未付清,房屋的所有权并不在离婚的当事人,如果对此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则必然侵害财产所有权人的利益,显然是不可取的。
对没有取得所有权或者所有权不完全房屋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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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完税证明有什么用 作为个人收入和信用情况的重要证明材料,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需求越来越大。公民在申请出国留学时要提供完税证明;在一些赔偿纠纷中,个人完税证明常常被用作确定对当事人人身伤害赔偿或误工补偿金额的重要依据;工作变动时,个人完税证明将成为与新单位谈“身价”的有力证明。此外,在公民贷款、购房时,完税证明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按照现行税收征管法规定,个人所得税法定完税证明主要有两类:一是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时,依纳税人要求开具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二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主等自行纳税申报纳税人申报缴税时,由地税局开具通用完税证或通用缴款书。 二、完税证明的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开具。” 2、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完税凭证的种类有:各种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以及其他完税证明。 3、常见的完税证明有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境外公司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车船购置完税证明、契税完税证明等。 4、企业每月申报,凭税务申报表及财务报表去申报(也可以电子报税),并交入银行税款,就可以拿到完税证明。 5、个人要开发票或想纳个人所得税,凭协议或合同及开票申请,身份证复印件等去税务局办理相关手续,交纳税金后,也可以立即各种完税证,作为完税证明使用。 三、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如何获得 个人纳税证明可以到地税窗口开具: 个人申请:自行申请开具的,提交有效身份证照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签署姓名和日期)。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交纳税人身份证照复印件、纳税人签名委托书,以及代办人身份证照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签名姓名和日期)。 扣缴单位申请: 1、需开具完税凭证的纳税人名单,包括:税款所属月份、纳税人姓名、身份证照类型几号码(使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申报的外籍人员提供外籍人编码)、纳税人委托代开凭证签名。或者直接提供其纳税人的代扣代缴税款明细报告表,但表格栏目右侧加注“纳税人委托代开凭证签名; 2、经办人身份证照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签署姓名和日期)(复印件加盖公章) 也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系统上打印,需先登录企业的电子税务局系统-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缴完税证明打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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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钱起诉后不还钱可以商量延期还款,当然是在确定对方确实没有钱的情形下,协商一个新的还款日期。若是债务人明显有经济能力,但是依旧不还钱的,此时起诉法院后依旧不还钱,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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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起诉没钱还的话,会被法院强制执行来还钱。双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债务人需要在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内偿还债务。但是一些债务人可能没有足够的钱来偿还他们,被对方起诉法院判决后会强制执行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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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债权和完全债权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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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完活工程干完了工资不给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老板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投诉电话:
12333,也可以前往劳动部门办公地点进行投诉的。根 据劳动合法第38条及第47条的规定,企业未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向其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金。除此之外,根据上文中关于企业法律责任的阐述,劳动者还可在企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时要求企业加发相当于其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综合 起来讲,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主张和维护自己的权利:
(1)劳动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就上述事项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应 当注意的是,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如果有关追索劳动报酬的争议金额没有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那么仲裁裁决仅对企业具有终局 效力,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如果有关追索劳动报酬的争议金额超过了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 个月金额,那么仲裁裁决对劳动者和企业都不具有终局效力,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均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
(2) 在企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下,劳动者除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之外,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当地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申请支付 令。人民应当在5日内通知劳动者是否受理,受理之后,经审查申请符合法律要求的,人民将在受理之日起15内向企业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 予以驳回。如果企业在收到支付令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并被支持导致裁定支付令失效的,劳动者也不是全无办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的规定,只要劳动者手里有企业的工资欠条,就可以直接向人民,不用在此之前先去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企业 在收到支付令之后超过15日既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支付令的,劳动者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劳动法如何规定?相关依据如下: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2、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第十四条 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 (一)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 (二)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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