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决定不进行起诉程序,当事人则可考虑利用其他法律手段来寻求追索欠款之策。
例如,当事人可尝试与欠债人进行有效沟通和协商,协商未果之下,便可递交至当地人民法院,发起民事诉讼流程,依法请求欠债人偿还所负债务。
倘若欠债人依然拒绝履行债务清偿义务,债权人有权申请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若欠债人存在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债权人亦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对其进行刑事责任追究。
若经法院审判判定欠债人需承担债务偿还责任,而其仍拒不履行,债权人有权申请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二、不起诉怎么退取保候审金
若取保候审之决定源于公安部门者,则应待公安部门收到检察院关于撤销案件之决定后,依程序对相关人员执行取保候审解除措施;而若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为检察机构,那么当宣布撤销案件之时,也会同步下发关于解除该项取保候审之通知文件。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倘若无法提起诉讼,当事人可以考虑通过友好沟通和协商来争取收回欠款。然而,倘若协商仍未达成妥善结果,便可以选择进入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状,针对欠债事项提出诉求,请求法院支持并强制债务人偿还债务。如果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对方仍然拒绝履行义务,那么申请人有权申请法院进行更进一步的强制执行。反之,如果发现存在违法犯罪情况,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在法院作出最终判决之后,如果对方依然未能按照判决书的规定及时还款,申请人有权再次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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