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帮信罪的认定过程中,通常情况下,主动退回赃款并不会被视为交易流水。
所谓的帮信罪中的流水,其实指的是罪犯涉及到的各种协助活动中所引发的资金交易金额总和。
而所谓的退赃款,则是罪犯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后,出于自愿的心态,将其非法获取的财物返还给受害者或相关机构。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帮信罪的定罪量刑,主要是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由此导致的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虽然流水可以作为衡量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的一项重要参考指标,但是退赃款更能反映出罪犯的认罪态度以及对自己行为的悔悟之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若证据确凿,涉案者涉嫌帮信罪行的话,是有可能受到警方的拘捕措施的。
然而,审判结果究竟是刑罚监禁还是其他形式的司法处置,则要在法院正式裁定之后才能得知。在通常情况下,对于触犯帮信罪行的罪犯,法院会依法判处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并处相应数额的罚金。需要注意的是,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助长犯罪行为的行为只有在情节严重时才被视为刑事犯罪。而判断是否达到情节严重,主要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提供帮助的对象数量超过三人;
(2)涉及的支付结算金额高达二十万元以上;
(3)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
(4)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以及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原因受到过行政处罚,并且在此期间再次从事了类似的犯罪活动;
(5)被帮助对象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涉及到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类的案件处理过程中,若涉案人员能够主动将尚未被转移的赃款悉数退还,其数额并不纳入衡量整个犯罪行为的交易流水总额之中进行计算与统计。所谓“流水”,即为犯罪活动中所涉及的全部资金交易总额的概称。退还赃款,不仅能直接反映出罪犯对于自身犯罪行为已经产生懊悔心理并希望通过积极行动加以改正的诚恳态度,同时也成为司法机关在做出最终判决时,需要全面考量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尽管流水数据确实可以作为衡量情节严重性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然而,退还赃款的实际行动无疑更加直观地展现了罪犯的悔过之心及其愿意接受法律制裁并努力改正错误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