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谅解书轻伤二级怎么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若导致被害人受到轻伤二级程度的损伤,应该对施行者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管束。
然而,具体判决必须考虑到多种相关因素,如犯罪事件的严重程度、犯罪分子是否有真心悔过以及其是否愿意进行赔偿等等。
倘若被告方能够获得被害人的宽恕并且存在其他可以减轻处罚的情况,法院或许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减轻。
然而,若无法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书,法官将会依据整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适用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没有谅解书怎么取保候审
在法律实践中,申请取保候审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得到受害者的谅解。
然而,若能得到受害人的谅解,则申请取保候审将会更加顺利和便捷。关于取保候审的具体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是独自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其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情况;
再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母亲,通过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情况;
最后,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但由于羁押期限已到,仍未审理完毕,此时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文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所示,凡故意实施人身伤害致使他人造成轻伤二级程度以上危害的行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做出最终判决时,司法机关将会全面考虑到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被告方的悔过表现以及对受害人进行赔偿的诚意和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倘若能够获得受害者的谅解并且具备减轻处罚的相关情节,那么法院很可能会予以从轻发落。反之,法官则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适用何种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