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债务人身负债务未及时偿还,债权人有权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依法要求债务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其中包括对债权人因此遭受的损失予以合理赔偿。
在正式提起诉讼之时,债权人需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形式的起诉状,同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相应数量的副本。
若债权人在书写起诉状方面确实存在困难,也可选择以口头方式进行起诉,由人民法院将相关内容记录在案,并向被告方当事人进行告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
若债务人未能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应尽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对其实施限制出境等强制性措施,或通知相关单位协助执行相关措施(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规定)。
这就意味着,若债务人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有望获得相应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欠钱不还能构成侵占罪吗
倘若有人拖欠债务且始终未予偿还,这并不等同于构成了侵占罪。侵占罪主要是指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原本由他人交付给自身保管的财物,或是遗忘在某处的物品,甚至是被掩埋的物品,擅自据为己有的人,并且这些行为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数额标准,同时他们也拒绝将这些财物归还给原所有者。
然而,欠债不还的情况则属于典型的民事债务纠纷,应当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来加以解决。但是,如果债务人采取欺骗、隐匿真实信息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并拒绝归还,那么这种行为就有可能构成诈骗罪或其他相关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务人为偿还期限届满而仍未付款,债权方可据此请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其中包括对因此所造成的任何损害给予赔偿。在诉讼程序中,债权方有义务向法院递交正式的起诉书以及副本,或者选择进行口头陈述且由法院予以记录。倘若债务方未能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法院有权实施诸如限制出境在内的强制措施。在此种情况下,债权方可以通过合法手段进一步追究债务方的责任并寻求实际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