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冻结银行账户多久才可以把钱划走
看情况。被冻结的帐户,在法定的时间内,经法院通知,被执行人拒不主动执行的,法院可以将冻结的账户上的钱划走,然后转给申请执行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情况给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二、法院冻结银行卡不通知吗
当然,当司法机构对他人的银行卡实施冻结措施时,理应在适当时间内通知到当事人本人。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负责执行调查取证、扣押物品和冻洁财产等职责的国家司法机关,应当依法做出相应的决定,并且将该决定有效地传达给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所采取的具体手段主要包括查询、冻结以及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存款余额。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具体情况需视情况而定。对于已被冻结的账户,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经过法院正式通知后,被执行人仍拒绝主动履行相关义务,那么法院有权将该账户中的资金进行划拨,并将其转移至申请执行人手中。然而,在此过程中,法院须遵循相关规定,严禁查封、扣押或冻结被执行人和其抚养亲属所需用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必要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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