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向银行贷款条件
个人向银行贷款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些银行会要求申请人办过本银行的信用卡或向本银行贷过款且信用记录良好。
5.有的还要求提供银行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二、个人向银行货款没还,被法院开庭怎么办
倘若在未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遭到法律诉讼,我们应当以积极的态度去应对并力争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寻求到分期还款的解决途径。
同时,在判决正式公布之后,务必严格遵守,全力支付所拖欠款项。对于因拖欠银行贷款而受到法律起诉且无足够资金还款的状况,双方当事人都应当考虑采用分期偿还的方式来妥善处理。实际操作中,若能取得关于欠款的司法胜诉,然而对方当事人却无法提供有效资产进行执行时,当事人便可以在判决生效后,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其财产的请求,其中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等各类财产形式。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1.申请人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拥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或者有效期内的居住身份证件,意味着借款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3.具备稳健的职业生涯并持有可观的收入来源,良好的个人信用征信记录以及按时履行还款义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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