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饮酒驾驶是罚款1000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饮酒驾驶是什么罪过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驾驶员饮酒驾车行为构成了危险驾驶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在公共道路行驶机动车过程中,如果驾驶员体内血液中的酒精浓度高于或等于每100毫升80毫克的水平,将被视为酗酒后驾车,按照相关法律条款,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对于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的违法者,将面临罚款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行政处罚,同时驾驶证会被扣除12分,并被暂时吊销6个月。而对于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者,其所受的惩罚更为严厉,包括罚款5000元,驾驶证同样被扣除12分,并将被处以15天以下的拘留,此外,还将在未来五年之内无法再次取得驾驶资格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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