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销商和代理商的区别是什么
(一)代理的双方是一种代理关系,而经销双方则是一种买卖关系。
(二)代理是以委托人即厂商的名义销售,签订销售合同,而经销商则以自己的名义从事销售。
(三)代理商的收入是佣金收入,而经销商的收入则是商品买卖的差价收入。
(四)从法律关系上讲,代理行为即委托人行为,代理商与第三人之间在授权范围内发生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归于委托人(供货商),而经销商与用户之间发生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须由其自己承担。
经销商和代理商的区别主要在有没有涉及商品所有权上。代理只是在买卖双方之间起到媒介作用,组成交易,从中赚取佣金。而经销指对所经营的商品有产权的独立经营。
《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经销商和代销商的根本区别
首先,代理行为中的双方构成了代理关系,但是在经销行为中,参与者之间的关系被定义为买卖关系;
其次,在代理行为中,代理商是代表委托人(即生产商)进行销售活动并签署销售合同的,然而经销商则是以自身名义开展销售业务;
再次,作为代理商,其收益主要来源于交易过程中所收取的佣金,但对于经销商来说,他们通过进行商品买卖,赚取的是商品价格与卖给顾客价格之间的利润差异;
最后,由于代理商和经销商角色的不同,相应地,两者在面临法律责任时的承担主体也有所区别。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关于代理商与经销商之区别详述如下:首先,在代理关系中,代理方与被代理人之间具有隶属性质,而在经销商关系中,买方与卖方之间属于纯粹的买卖交易关系;其次,代理行为通常由代理方向委托方,也就是生产厂家,代表其进行产品销售并签署相关销售协议,而经销商则是以自身名义开展销售活动;最后,代理商的主要收益来源为佣金收入,而经销商的利润则主要来自于商品买卖过程中的价格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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