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诈骗罪的客体要件
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一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一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二、诈骗罪的客观要件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
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
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当下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
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
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思,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
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三、诈骗罪主体要件
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诈骗罪的主观要件
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文规定,涉及到诈骗犯罪的构成特征可分为以下几个要素:
首先,该类犯罪所触及的客体要件即公私财产权,而这种财产权仅是涵盖了国家、集体以及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然而,对于其他类型的违法利益,例如人身权益等,并不属于诈骗罪所欲侵害的范围。
其次,从客观层面来看,诈骗罪的具体表现形式则是通过采用欺诈手段来获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产。所谓的欺诈手段,主要指由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两种方式组成的。关于诈骗罪的欺诈行为,必须使受害者产生模糊或错误的认知,从而导致他们陷入这一误区,作出财产权处理的意愿和行动。
再者,从主体条件的角度来看,诈骗罪的实施者通常为普通大众,只要符合法定的刑事责任标准,年满16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能成为诈骗犯罪的实施者。
最后,在主观层面上,诈骗罪的性质通常表现在直接故意的态度上。换句话说,行为人必须怀揣着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产的明确目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一)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