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儿童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1、如需更改新生儿名字可以拿着出生证、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准生证、结婚证到派出所上户口,然后在派出所户籍处改名字,出生证上的名字就是宝宝的曾用名了。2、如果已经上了户口,拿着出生证、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准生证,直接到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更改名字即可。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儿童改名字需要什么材料
变更姓名所需材料如下所示:
1、申请人须提交书面申请(未成年者可由其父母代为填写)格式应为A4大小、钢笔手写形式,并明确标注“若自改名后,所有法律责任及不良后果均由本人独立承担”字样。
2、请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相应证明文件(如无工作直接至社区办理盖章手续即可),同时,对于尚在求学阶段的未成年人则需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加盖公章。
3、未成年人父母均需携带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结婚证(若已离婚亦需提供离婚证书以及相关法院裁决书/协议书)以及子女的出生证明复印件等资料亲自前往现场进行签名确认。
4、至于年满16周岁的当事人,需按照相关规定向当地社区警务机构提交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亲自赴场进行个人信息采集。
5、除上述文件外,还需准备户口簿、身份证的原始件及副本,以便办理续继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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