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不见了怎么补办

最新修订 | 2024-09-10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补办程序:带身份证和另一本结婚证,到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查阅婚姻登记档案(距登记时超过5年的可能移交到当地档案馆),复印档案后到民政局补结婚证。办理时间:顺利时半天即可。不是双方都必须去,一方去即可,但所需证据要带全。补的证结婚日期和原证一样,原证两本全部丢失的,会按原始登记档案的内容补办。
结婚证不见了怎么补办

一、结婚证不见了怎么补办

补办程序:带身份证和另一本结婚证,到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查阅婚姻登记档案(距登记时超过5年的可能移交到当地档案馆),复印档案后到民政局补结婚证。办理时间:顺利时半天即可。不是双方都必须去,一方去即可,但所需证据要带全。补的证结婚日期和原证一样,原证两本全部丢失的,会按原始登记档案的内容补办。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二、结婚证不见了可以办理离婚

在婚姻关系中,因故出现结婚证书遗失情形时,亦可循序依法办理离婚手续。在此种情况下,若仅有一方的结婚证书丢失,并不妨碍其进行相关登记手续,依然可凭另一方的结婚证书直接提出离婚申请

然而,若双方的结婚证书均已遗失,当事人则需携有关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户口簿等相关资料,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离婚登记申请;或者选择根据法律程序提起离婚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5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5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结婚证不见了怎么补办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7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6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3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6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3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3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3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5****68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5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0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1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3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1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2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5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结婚证不见了补办结婚证需要什么?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结婚证丢失证明。3、查档证明。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办准生证结婚证不见了怎么办?
办准生证结婚证不见了及时的到民政局办理补办手续即可。因为没有结婚证是不可以办理准生证的。到时候携带夫妻双方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的原件到民政局补办即可,丢失之后应该尽快去补办以免带来不便。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5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结婚证不见了该怎么办
如果准备离婚发现夫妻双方只有一本结婚证,另一份遗失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用这一本结婚证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是一方的户口所在地进行离婚办理,用一本结婚证就可以办理了。
10w+浏览
法院开庭当天犯人能见见家属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首先,我得说明的是,在的生效判决作出前,是不应当将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称作“犯人”的。按照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在生效判决做出之前,家属是不能和犯罪嫌疑人见面的,在侦查阶段、审查阶段、审判阶段只有辩护律师持律师证、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专用介绍信等手续才能在见到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不公开审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人民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审理。也就是说,除诉讼参与人外,其他人员可以到法庭参加案件审理的旁听,被告人的家属也就可以通过旁听看到被审理的被告人。但是,在旁听中,家属不能和被告人讲话,且必须遵守法庭审理相关规定,不得扰庭秩序,否则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第一百九十九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295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补办结婚证查不见档案怎么办
补办结婚证查不见档案,夫妻双方只能持有效证件到现在的户口所在地办理补办结婚登记,补办结婚证应当提交户口簿、身份证、能够证明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居委会证明,或者户口簿记载夫妻关系,并提交双方2张近期1寸照片。
10w+浏览
意见规定的规则,意见证据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意见规则分为哪几类意见规则将作为证据的陈述分为两类:一类是体验陈述,指陈述人就自己所体验之事实而作的陈述;另一类是意见陈述,指陈述人以其特别知识和经验,陈述其判断某一事项之意见。前一类陈述为证人(包括被害人和被告人)的陈述,后一类陈述为鉴定人的陈述。意见规则就是要求证人作证只能陈述自己体验的过去的事实,而不能将自己的判断意见和推测作为证言的内容。意见规则确立的理由是: 1.认定事实、作出判断系法官职责所在,证人责任在于提供法官判断事实的材料,而不能代行法官的判定职能。 2.法庭需要证人提供其经验事实,而意见和推测则非证人的体验,因此并无证据用途,而且容易导致立证混乱,可能会因提供有偏见的推测意见而影响法官客观公正地认定案件事实。二.意见证据予以排除的例外意见规则适用的前提是区分事实和意见。一般说来,观察体验的情况为事实,推测、判断的陈述为意见。但在某些情况下,二者关系密切,难以完全分开。因此,对于直接基于经验事实的某些常识性判断,意见证据予以排除。例如, 1.相比较事物的同一性和相似性。 2.某种状态,如车辆的快慢、人的感情等心理状态。 3.年龄与容貌。 4.气候。 5.物品的价值、数量、性质及色彩。 6.精神正常与否。 7.物的占有和所有等。这些事实情况,实际上难以用非判断方式来表达。因此可以视为意见规则的现实性例外。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295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意见规则有哪些,意见证据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意见规则分为哪几类意见规则将作为证据的陈述分为两类:一类是体验陈述,指陈述人就自己所体验之事实而作的陈述;另一类是意见陈述,指陈述人以其特别知识和经验,陈述其判断某一事项之意见。前一类陈述为证人(包括被害人和被告人)的陈述,后一类陈述为鉴定人的陈述。意见规则就是要求证人作证只能陈述自己体验的过去的事实,而不能将自己的判断意见和推测作为证言的内容。意见规则确立的理由是: 1.认定事实、作出判断系法官职责所在,证人责任在于提供法官判断事实的材料,而不能代行法官的判定职能。 2.法庭需要证人提供其经验事实,而意见和推测则非证人的体验,因此并无证据用途,而且容易导致立证混乱,可能会因提供有偏见的推测意见而影响法官客观公正地认定案件事实。二.意见证据予以排除的例外意见规则适用的前提是区分事实和意见。一般说来,观察体验的情况为事实,推测、判断的陈述为意见。但在某些情况下,二者关系密切,难以完全分开。因此,对于直接基于经验事实的某些常识性判断,意见证据予以排除。例如, 1.相比较事物的同一性和相似性。 2.某种状态,如车辆的快慢、人的感情等心理状态。 3.年龄与容貌。 4.气候。 5.物品的价值、数量、性质及色彩。 6.精神正常与否。 7.物的占有和所有等。这些事实情况,实际上难以用非判断方式来表达。因此可以视为意见规则的现实性例外。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5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驶证不见了怎么补办
机动车行驶证灭失或者丢失,机动车所有人应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行驶证。申请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的机动车,必须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内,超过检验周期的,按机动车定期检验有关规定执行。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结婚 > 结婚证不见了怎么补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