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公欠银行的钱会连累妻子吗
要看这个钱的用途是什么。
婚姻关系续存期间,一方在外欠的债务,只要是用于用于家庭生活,或者家庭共同投资经营的,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有义务偿还。
如果是男方单独欠下的债务,用于个人投资或者消费的,则属于个人债务,女方无偿还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老公欠银行的钱我不还怎么办
夫妻共同债务囊括了夫妻双方面对面签署的债务以及一方在事后承认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负担的债务。若您丈夫拖欠银行的款项属于上述范畴之内,这笔债务将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您需承担偿还责任。
然而,若您丈夫欠银行的款项并非夫妻共同债务,即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且并未得到您的签名或事后认同,按照惯例,您无需承担偿还义务。
然而,倘若债权人能够证实该债务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这笔债务仍有可能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届时您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因此,您是否需要偿还您丈夫欠银行的款项,关键在于这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是,您便需承担偿还责任;反之,若非,原则上您无需承担偿还义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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