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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作权侵权判定规则
“侵权=接触+实质性相似”是被普遍接受并在司法实务中执行的规则,属于一般著作权侵权认定的通用标准。
该规则要求侵权行为人具备接触作品的可能性,且两作品具备实质性相似,构成实质性相似的在先作品部分应受著作权法保护,只有同时满足此三个条件才能构成侵犯著作权。
《著作《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二、著作权侵权的主体是谁
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对于著作侵权责任的认定中,我们发现主要的责任主体是造成了知识产权侵害的侵权行为人。
具体来说,根据这些法律条款的具体要求,在线上环境中进行对知识产权侵害的侵权行为,其涉及的执行主体可能包括网络服务供应商、网络内容服务供应商以及网络中介服务供应商等三类机构群体。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侵权责任】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