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致人轻伤,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轻罪被重罪吸收,不需并罚。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绑架致人轻伤是什么罪
实施绑架行为导致受害者人身轻度伤害,应依据相关法律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执行无期徒刑,同时需缴纳罚金或财产被依法没收。在这种情况下,轻罪通常会被重罪所吸收,因此并不需要再实行并罚制裁措施。而针对“绑架”这类严重犯罪行为,其具体定义为:犯罪嫌疑人以获取金钱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为主导动机,通过利用被绑架人的家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对被绑架人安全和健康状况的担忧情绪,采用暴力手段、恐吓策略或麻醉技术等方式,强行扣押或实际掌控他人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