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一、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中止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
一、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
二、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二、什么情况下视为侵占罪
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确立了侵占罪的成立:
首先是将代他人收受、保存的财货据为己有且不依约归还;
其次则是确知这些财货乃他人交由自身保管之物却仍坚持非法占据拒不返还者;
最后就是未经正当授权而擅自占有他人数额较大的财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若犯罪嫌疑人能在其犯罪意图实施过程中自主停止犯罪行为或主动采取措施避免犯罪结果的产生,则该行为可视为犯罪中止。犯罪中止主要包括两种情形:首先,假如犯罪分子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已经开始实施,但是尚未完成的情况下选择停止其犯罪行为,则可以称之为犯罪未遂;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已经完全实施完犯罪行为后,主动采取有效措施阻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则可以称为犯罪既遂。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