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议离婚和由法庭判决是否解除婚姻关系,其各自所存在的优势以及局限性都是无法简单地进行对比评估的。因此,在面临此类问题时,我们更应该结合实际案情来审慎考虑,做出合理且适当的决定。倘若当事人双方均有意愿离婚,那么便应拟定详细完备的离婚协议书,同时亲自前往相关的婚姻登记部门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反之,如果对于应当如何解决离婚事宜上,双方未能达成共识,此时便可寻求法律援助,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涉外离婚所需资料如下:
首先是个人户口本,接着为居民身份证,随后为结婚证书以及离婚协议书,其中还包括关于双方各2张尺寸为2寸,近期拍摄的半身免冠彩色照片以供参考,最后则需要填写一份由机构统一发放的“离婚登记申请声明”表单。
至于诉讼离婚方面,我们需要:
(1)出借原始身份证件给法院进行核查,核实完成后将原件归还给申诉人;
(2)提供可以明确证明双方存在合法配偶关系的相关文件,如结婚证书和由当地婚姻登记机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对于夫妻共有财产予以详细列举并证明,例如可提供财产清单作为初步凭证,若最终需要上法庭,可在法庭审理时再行提交更详尽的证据材料;
(4)如夫妻育有子女,还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文件及户口簿。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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