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追诉期一般多久
中国法律对刑事案件的追究时效时间规定依照犯罪行为应判处的最高法定刑来决定,通常而言,若犯罪行为应处以最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者,其追究时效期间限定为五年;若犯罪行为应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者,其追究时效期间相应地延长至十年;若犯罪行为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者,其追究时效期间再增加至十五年;
至于犯罪行为应该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者,其追究时效期间则进一步延长至二十年。在此强调,追究时效期间自犯罪行为发生之日开始算起。但是,若犯罪行为呈现持续性或间断性状态,则应当从犯罪行为终止之日起加算追究时效期间。
另外,若在已经启动的追究时效期间之内又犯下新的犯罪行为,那么先前所犯之罪的追究时效将从犯下新罪之日再度开始算起。当然,针对某些特殊情形,例如犯罪行为涉嫌逃避公安机关侦查亦或是审判事实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等情況,依法可不受追究时效时间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二、中国追诉期是多久
对于法定最高量刑为低于五年有期徒罪行的案件,通过过去五年的时间而未被检察机关进行追诉的情况下,视为其案件已经过时效;
若针对法定最高量刑在五年至十年有期徒罪行的案件,未经过去十年的时间而未受到检察机关追诉,同样被视为该案件已超过时效;
对于法定最高量刑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罪行的案件,未经过去十五年的时间而未受到检察机关追诉的话,也是被理解为已过时效;
最后,对于法定最高量刑为终身监禁和死刑的案件来说,若未经过去二十年的时间而未受到检察机关追诉,则被视作该案已过时效。
但是倘若在经过了二十年后,认为有必要进行追诉的,那么这个决定需要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