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保险公司合法承担了相应的赔偿义务或尚未进行赔偿,那么作为被保险方即无需再次发起诉讼。当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导致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时,其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具体的赔偿金额需按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外进行计算与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二、交通肇事要如何赔偿
关于道路交通意外损害赔偿的规定:
若机动车辆因交通事故而导致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情况,应由保险公司在其所投保的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若赔偿金额仍无法填平损失,那么对于机动车辆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当由存在过失的一方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过失行为,则根据各自过失程度的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按照此方式来进行合理比分配。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在遇到机动车交通事故时,大部分情况下都不需要直接向保险公司提起诉讼。若保险公司已经承担了相应的赔偿义务或者未能做出赔偿,那么作为被保险人则没有必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对于因机动车事故所导致的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这些均将由保险公司负责进行赔付,而具体的赔偿金额则按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来进行计算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