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女双方各带一孩,男方是否仍需支付另一孩子的抚养费
在处理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时,子女随哪一方共同生活并非决定抚养费用支付方式的关键因素。
针对有两名子女且由父母双方分别抚养的家庭,其抚养费用通常按照以下原则予以确定:
首先,当父母各方经济能力相当,而子女的日常支出大体持平,那么一般情况下,他们各自承担抚养一名子女的职责,互相不再向对方支付任何抚养费用;
其次,若某一方父母的经济实力明显强于另一方,进而导致子女的生活支出处在失衡状态,这个时候就算他们各自抚养一名子女,但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继续提供必要的抚养费用。
最后,尽管法院可能会作出判决或者通过达成离婚协议,规定父母双方各抚养一名子女并且互不支付抚养费用,然而在此情况下,如果父母中负责直接照顾的子女遭遇重大开支(如突发严重疾病等),该子女的监护人可要求另一方承担其中的一部分用度。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男女双方各带一个孩子男方还要支付抚养费吗
离婚之际,父母共同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应得到充分尊重和重视。
无论子女最终将随谁共度时光,这一决定均不能成为判定抚养费用具体数额的唯一标准。
通常情况下,对于拥有两名孩子且由父母各自商议承担抚养责任的家庭而言,关于抚养费的分配方式如下:
首先,若父母双方的经济实力相差不多,并且子女的日常开销也基本平衡,那么往往会采取各自抚养一名子女的办法,此时另一方无需再向对面支付任何抚养费用。
其次,如果父母一方的经济条件明显优越于另一方,而子女的平日花费呈现出较大差异,在此种情形之下,即便父母各自抚养一名孩子,条件较差一方仍有权向对方索要相应金额的抚养费用。
最后,尽管法院已做出裁判或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父母双方各抚养一名子女,互不需支付任何抚养费用,但若抚养其中一名子女的一方,其所哺育之子女产生了重大支出(如遭遇突发性重症疾病),那么他/她仍有权寻求与另一方共同分担这笔巨额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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