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未婚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决
父母未进行合法婚姻登记而生育的孩子应该如何判决呢?这需要综合考虑到孩子自身的愿望以及适合他/她发展的生活环境等多种因素。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通常会依据下述几个步骤展开判定工作:
首先,如果子女年龄尚未达到两周岁,那么基本上会把抚养权判给母亲;
其次,若子女已超过两周岁,首先尝试通过父母双方的协商达成协议;
若协商无法解决,就将交由法庭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裁决;
最后,倘若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便会尊重他们自己真实的想法与意愿。
在离婚之后,哪怕是子女由父亲或是母亲亲自抚养,他们依旧是双方共同的孩子,父母双方依然对子女享有相应的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与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父母未婚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处理呢
若父母双方尚未结婚即发生感情破裂,那么关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应当由双亲共同商议决定;
若无法达成共识则需诉诸法律程序,由法院最终裁决。
在此过程中,法院所遵循的大致原则如下: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通常倾向于由母亲亲自抚养;
其次,若是已年满两周岁但父母在抚养权的分配上仍然存在争议,这时法院便会根据双方的实际状况,以确保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来做出判决;
最后,当子女年龄达到八周岁以上时,法院必须充分听取并尊重孩子自身的意向。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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