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明确指出,在我们国家,自首并不一定能够得到减刑。
关于这个问题,我国法律的规定是“自首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理、适当减轻处罚乃至部分免除处罚”。
然而,对于犯罪情节极其严重、激起了公众强烈愤慨的罪犯来说,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将更加重视依据客观的犯罪事实作出裁决。
尽管罪犯自首可宣告其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社会连续状态的终止,但社会所遭受的损失并不能因为自首而自动消除。
罪犯自首仅代表其对自身犯罪行为的认识和悔过态度,却无法改变其原有的犯罪事实。
因此,在决定如何对自首的罪犯量刑时,法官必须以其犯罪事实作为最重要的依据。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通常会先根据自首者罪行的严重程度,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初步拟定一个量刑范围,然后再综合考虑自首者的认罪表现以及其他从宽情节,从而确保量刑公正合理,既不过于严厉也不失之宽容,做到不冤枉无辜,也不放纵罪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二、自首就一定会减轻刑事处罚吗
在法律实践中,自首虽然并非必然会被裁量为减轻刑事责任,但是通常情况下,实施犯罪行为后自动向司法机关报告并如实地交代自己的罪行的行为,都能得到相应的从宽处理。
这种行为被称为“自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那些主动自首的犯罪者,法院可以酌情给予从轻或减轻刑罚的判决。
尤其是当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时,甚至有可能被免于刑事处罚。
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还需要依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综合判断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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