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起诉离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被告人和原告都持有合法的婚姻证明文件。
二、对于离婚诉讼的申请,只允许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作为诉讼发起者,其他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以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起案件。
被告方与原告方之间的子女或是其间的亲属,均无权以自己的名义向原被告夫妇提起任何形式的离婚诉讼。
三、然而,在诉讼过程中提起相关离婚请求的一方,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否则即视为不符合法定条件,无法予以立案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我国起诉离婚诉讼费由谁出
然而,如果胜诉方自愿承担相关的诉讼费用,则这一规定并不适用。
在部分胜诉以及部分败诉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将会依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况来确定当事人各自应该分担的诉讼费用。
对于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情形,法院将按照他们之间的有利害关系来分配各个当事人应承担的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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