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构成要素有哪些特征
贪赃枉法少收税款罪的本质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次,其现实侵害的对象则是国家各项税收征收与管理体制以及税务机关日常行政运作秩序这两者之间的稳定关系;
第三,从主观层面来看,行为人对于自身行为的性质是明知故犯的故意心态;
最后,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他们往往会利用职务之便,肆意玩忽职守,擅自少征税款,从而使国家财政税收受到了严重损害。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四百零四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贪赃枉法少收税款罪的本质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该犯罪的行为主体必须由税务局的从业人员所担任;
其次,其现实侵害的对象则是国家各项税收征收与管理体制以及税务机关日常行政运作秩序这两者之间的稳定关系;
第三,从主观层面来看,行为人对于自身行为的性质是明知故犯的故意心态;
最后,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他们往往会利用职务之便,肆意玩忽职守,擅自少征税款,从而使国家财政税收受到了严重损害。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四百零四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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