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被追尾会影响年检吗
发生车辆追尾事件本身并不直接涉及年度检验事宜,然而若该次事故严重至一定程度时,就需在特定的测试平台上对车辆实施详细检测。
而对于那些新出厂的汽车以及符合工业与信息产业部相关认证的低趴式载客汽车及其他小型货车,还有各种轻型或微型载货汽车等类别车型,在它们正式取得机动车牌照之前,都无需再接受额外的安全技术检验。
但是,如果这类新车出厂后满两年之期仍没有向有关部门提出注册申请或在此期间曾经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的话,那么他们仍然有义务接受相应的安全技术检验,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达到标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二、车辆被追尾,能主张赔偿吗
在遭遇车辆追尾的情况下,车主有权要求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具体而言,车主可依法要求加害人赔付因车辆修理所需支付的相关费用,以及车辆中所承载的财产损失和救援过程中的相关费用。
若该车不幸彻底损毁或已无法进行修复,车主亦有权要求责任人给予购车款等同于事故发生当时车辆实际价值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