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能补助多少金额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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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汕头市针对困难残疾人士的重大疾病救助措施因地制宜:对低保户、特困工人,医疗费1万元以内全援,超过部分援1万元;对生活严重困难患者参照此标准;家庭经济困难者,医疗费5万以上援9000元,2-5万援7000元,1-2万援5000元,不足门槛按实际费用50%援。
大病救助能补助多少金额

一、大病救助能补助多少金额

为了适应各地大病保障差异化的需求,我们必须关注包括汕头市在内的各地市具体的救助政策。

在汕头,对于困难残疾人士患上重大疾病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适度的救助措施:

首先,是针对城市与农村的低保户、企业中的特困工人而言,若他们个人所需承担的医疗费用不足1万元,救援协会将按照实际支付数额给予全额救助;

然而,若其个人所承担範圍已超过1万元,则救援协会仅会对其中最高额度为1万元的部分进行援助。

其次,对于由于疾病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不稳定,以及面临生死关头的特殊困难患者,我们将参照上述低保对象的救助标准提供帮助。

再者,对于那些家庭经济状况较为艰难的患者,若其个人需要承担的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救援协会将会向其提供9000元的援助;

而如果他们的个人医疗支出介于2万元至5万元之间,则给予7000元的援助;

若其个人医疗支出介于1万元至2万元之间,援助额度则为5000元;

最后,若其个人医疗支出不足以达到上述任何一个阈值,则救援协会仍将按照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50%的比例进行援助。

《汕头市困难残疾人大病救助实施意见》

二、救助标准为让有限资金惠及更多处于困境的残疾人,本救助为年度一次性救助,作为基本医疗保险医保部门大病救助政策的补充。扣除医院减免、医保报销费用后:1.城乡低保对象、企业特困职工者,个人负担不满1万元的,按实际发生金额救助;个人负担部分1万元以上的,按1万元救助。因病导致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患者以及生命垂危患者,参照低保对象救助标准执行。2.家庭经济困难者,个人负担部分:5万元以上者,给予9000元救助;2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给予7000元救助;1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给予5000元救助;不满1万元的,按实际发生金额的50%救助。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不列入计费范围。

二、大病救助能补助多少钱

关于各个省市的大病救助规定,具体的标准各有不同,以下以汕头市为例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是对困难残疾人群体实行的大病救助政策:

对于城市或农村的低保户群体和企业特困员工来说,如果他们所承担的医疗费用未超过1万元,那么将按照实际产生的金额给予相应的救助;

如若医疗费用已经达到或者超出了1万元,汕头市将会提供最高为1万元的救助金。

而对于因为患病导致其家庭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特别困难患者以及处于生命垂危状态的患者,则会参照低保户群体的救助标准实施救助措施。

接下来我们关注到的是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群体:

如果某个家庭成员所需要承担的医疗费用已经超过5万元,那么该家庭将会获得9千元的救助;

如果医疗费用在2万元至5万元之间,那么该家庭将会获得7千元的救助;

如果医疗费用在1万元至2万元之间,那么该家庭将会获得5千元的救助;

而当医疗费用低于1万元时,救助金将会按照实际产生金额的50%来发放。

《汕头市困难残疾人大病救助实施意见》

二、救助标准为让有限资金惠及更多处于困境的残疾人,本救助为年度一次性救助,作为基本医疗保险、医保部门大病救助政策的补充。扣除医院减免、医保报销费用后:1.城乡低保对象、企业特困职工者,个人负担不满1万元的,按实际发生金额救助;个人负担部分1万元以上的,按1万元救助。因病导致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患者以及生命垂危患者,参照低保对象救助标准执行。2.家庭经济困难者,个人负担部分:5万元以上者,给予9000元救助;2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给予7000元救助;1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给予5000元救助;不满1万元的,按实际发生金额的50%救助。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不列入计费范围。

为了更好地帮助汕头市那些面临重大疾病困扰的困难残疾人,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援助措施:对于低保户和特困职工来说,他们在医疗费用方面的负担将得到全面减轻,只要是在1万元人民币以内的费用,都可以由政府全部承担;而如果医疗费用超出了这个范围,政府也会提供1万元人民币的额外援助。对于那些生活状况极为艰难的患者,同样可以参照上述标准获得相应的援助。对于家庭经济条件较为困难的人群,如果医疗费用超过了5万元人民币,政府将会提供9000元人民币的援助;如果医疗费用在2至5万元之间,则可获得7000元人民币的援助;如果医疗费用在1至2万元之间,则可获得5000元人民币的援助;而如果医疗费用低于上述门槛,政府也会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的50%来提供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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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救助补助标准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大病医疗救助补助标准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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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申请大病救助需要哪些资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申请大病救助需要哪些资料问题解答如下, 大病救助简单来说,就是关于重大疾病的一种医疗补助,当患上了重疾之后,可以得到国家经济上的补偿,当然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参保大病救助的,一般只有这几种人才能参加大病救助:
第一种:城乡低保户;
第二种:政府部门照顾的一些孤残儿童;
第三种: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
第四种:因为得病了之后,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比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还要低的贫困家庭。这些人在患病之后,申请大病救助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
2、医疗费用票据、报销结算原件及其复印件;
3、身份证还有户口本的复印件;
4、《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
5、收入证明;
6、其他材料。
《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 
第五章 医疗救助
第三十三条 下列人员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关医疗救助:
(一)具有本省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且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特殊困难人员;
(二)具有本省户籍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
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
(三)具有本地户籍或者符合条件的持本地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当年在本省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疾病和诊治门诊特定项目,其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达到或者超过家庭年可支配总收入的百分之六
十,且家庭资产总值低于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规定的上限的;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直接办理。
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人员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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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救助在哪里办
一般情况下,救助对象首先向户口所在地或街道社保所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街道社保所将申请证明材料一起上报到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受理。经过乡镇民政部门审核之后,再上报到区县民政局核准。区县民政局对符合医疗补助条件按照比例给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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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申请大病救助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申请大病救助需要什么材料问题解答如下, 大病救助简单来说,就是关于重大疾病的一种医疗补助,当患上了重疾之后,可以得到国家经济上的补偿,当然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参保大病救助的,一般只有这几种人才能参加大病救助:
第一种:城乡低保户;
第二种:政府部门照顾的一些孤残儿童;
第三种: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
第四种:因为得病了之后,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比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还要低的贫困家庭。这些人在患病之后,申请大病救助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
2、医疗费用票据、报销结算原件及其复印件;
3、身份证还有户口本的复印件;
4、《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
5、收入证明;
6、其他材料。
《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 
第五章 医疗救助
第三十三条 下列人员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关医疗救助:
(一)具有本省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且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特殊困难人员;
(二)具有本省户籍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
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
(三)具有本地户籍或者符合条件的持本地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当年在本省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疾病和诊治门诊特定项目,其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达到或者超过家庭年可支配总收入的百分之六
十,且家庭资产总值低于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规定的上限的;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直接办理。
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人员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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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对大病救助是怎样规定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政局对大病救助的规定有:
一、定义:
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
二、救助对象有:
(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三、救助形式:
救助形式编辑大病医疗救助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个人自负“一单清”的同步结算服务。
四、申请资格编辑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救助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
(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① 村(居)委会应当:
(1)调查核实;
(2)组织村(居)民代表评议;
(3)符合条件的村(居)公示;
(4)对不符合条件的返回申请人。
②镇社会救助办应当:
(1)调查核实;
(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
(3)不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并书面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原因。
③ 区民政局应当:
(1)复核审批;
(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公示;
(3)不符合条件的逐级返回。
经核实审查通过之后,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发放救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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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请大病救助
申请大病救助包括:首先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1)医疗救助申请书;(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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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肺癌晚期的大病救助如何办理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大病医疗救助
1.救助对象
(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2.救助形式
大病医疗救助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个人自负“一单清”的同步结算服务。
二、大病医保
1.保障对象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2.保障标准
患者以年度计的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断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3.保障范围
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合规医疗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可规定不予支付的事项),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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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晚期的大病救助怎么办理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大病医疗救助
1.救助对象
(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2.救助形式
大病医疗救助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个人自负“一单清”的同步结算服务。
二、大病医保
1.保障对象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2.保障标准
患者以年度计的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断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3.保障范围
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合规医疗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可规定不予支付的事项),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
申请大病救助大概多长时间能批准下来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办理大病救助后,需要去民政局领钱的。
2、大病救助金额可以的多少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分析:
1)低保户:低保户大病救助最高金额可以达到一年2万,但是低保户必须提供相应的低保证明(如低保证等)。低保户的大病救助金额没有最低限制,大病救助申请人可以在救治后拿着住院单等报销证明和低保证一起前往社保局申请报销。
2)没有低保:这类大病救助居民的救助金额比低保户要低一点。申请大病救助要求一年的医疗花费达到1.5万以上。达到这一标准的居民可以拿着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结报单前往社保局办理,最高补助5000。举例说明:
1、如共花费2万元,农合已经给报销1万元,剩下的一万元经过申请,可以补助5000元。
2、如花费2万元,农合已经报销1.8万元,只能补助2000元。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申请大病救助,大病救助的对象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大病救助,在申请大病救助时,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医疗救助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
(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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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请大病救助
申请大病救助包括:首先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1)医疗救助申请书;(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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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没有办理医保手续能办理大病救助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没有办理医保手续能办理大病救助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般不能。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转诊转院结算:
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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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救助是多少金额才可以报,是自己用了的钱,还是总共的医药费
[律师回复] 大病救助金额要根据情况而定,救助标准如下:
1.农村供养五保对象和城市居民低保中的常补对象符合医疗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内的医疗(药)费用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但一年内累计救助金额不得超过6000元。
2.城市低保户中的非常补对象、农村低保对象符合医疗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内的医疗(药)费用超过1000元以上的按20的比例给予救助,但一年内累计救助金额不能超过4000元。
3.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生活确实困难的城市低保对象个人负担部分在2万元以上的,其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10救助,但一年内累计救助金额不能超过2000元。
4.除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及国家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以外的其他城乡居民患有规定的病种,且医疗(药)费在2万元以上的,经县人民政府或县民政局城乡社会救助评审委员会批准后,其超过部分可按10给予救助,但一年内救助金额不能超过2000元。扩展资料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由户主向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书面材料:
(一)县民政局发放的低保金领取证、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及优抚对象证书。
(二)县级或县级以上公办医院的正式医药费用发票及处方、疾病诊断书、必要的病历资料。
(三)县医保局开具的医药费用核定单或个人负担部分医药费用证明。
(四)户主和患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2.评议。村(居)委会进行调查和初审,召开居(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并张榜公布3天,群众无异议的,填好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申请审批表》和其他相关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委托村(居)委会在公示栏张榜公布3天,群众无异议后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救助意见报县民政局。
4.审批。县民政局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要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委托村(居)委会在公示栏公示3天,无异议后,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救助标准比例和最高限额。交县医保局核定。
5.救助。县医保局根据医疗费用总额进行审查,对符合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费用总额按县民政局签署的意见办理,实行救助。救助金额超过1000元以上的必须转账支付,对1000元以下的可直接给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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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救助在哪里办
一般情况下,救助对象首先向户口所在地或街道社保所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街道社保所将申请证明材料一起上报到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受理。经过乡镇民政部门审核之后,再上报到区县民政局核准。区县民政局对符合医疗补助条件按照比例给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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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大病救助,需要满足什么前提,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是对患有重大疾病并造成医疗和家庭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给予限额资金救助,享受医疗优惠政策;对特殊困难群体(包括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给予医前救助,并资助其分别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二、申请条件
1、城乡低保对象;
2、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
3、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
4、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
5、以上救助对象需要具有本地户口,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治,且经过医疗保险报销的。
三、所需资料
1、填写《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
2、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医疗费用票据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报销结算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孤儿等需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等有效证件或者证明;
5、社会困难家庭需要由单位或者居委会开具收入证明;
6、其他申报材料。
四、申请和审批程序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的申请、审批程序为:
(一)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三)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四)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六)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发放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注意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大病医疗救助承担范围:
(一)未经定点医院批准,在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规定的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以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不能提供定点医院的诊断病历、诊断证明、住院凭证,以及应提供而不提供有关医疗费用报销、减免、补助凭证的;
(四)隔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五)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六)因赌博、吸毒、酗酒、打架斗殴、自杀自残、交通肇事、医疗事故等不属于本办法规定救助范围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大范围急、危、病人抢救治疗及和大规模传染病所导致的医疗费用;
(八)市、县(市、区)政府确定的其他不予救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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