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们的婚姻关系受到挑战,面临分崩离析时,作为女性的您,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可能已经做好了结束这段不幸婚姻的决定,然而丈夫却并不想轻易放手,那么您完全有权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在此过程中,您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首先是结婚证书,它将证明您与配偶之间的合法婚姻关系;
其次是身份证件,它能够确保您的身份真实有效;
再次是户籍本,这需要展示您与对方的家庭亲属关系;
最后是起诉状以及副本,这些文件将详细阐述您的离婚诉求并具备法律效应。
为了保障案件顺利进行,你还需明确被告的具体地址信息,以便确定其当地居民法院对此案拥有管辖权。
请注意,如果被告所在地与其常驻地点存在不一致情况,那么有权管辖此案的法院应该是当事人长期生活的地方的法庭。
经过法院深入调查与调解之后,若仍无法挽救这个破碎的家庭,当确认夫妻感情确实破裂不可弥补时,将会发出离婚判决书。
法院判断是否批准解除婚姻的依据,正是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真正破裂。
当夫妻间出现如下任一情况时,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依法予以离婚:
3.频繁参与赌博、吸食毒品等恶劣习惯且屡教不改者;
4.因为感情纠纷而长期分居超过两年;
5.其他不可避免地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分居一年多了老公不肯离婚如何办
自从双方分居长达一年多以来,丈夫始终不愿同意离婚,面对此种情况,祈求离婚的妻子可以前往经过法律授权的法院起诉男方进行离婚手续办理。
在此过程中,准备离婚的一方可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包括结婚证书、个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详细的起诉状及副本,随后携带上述文件,前往被告所在的州或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倘若在这个环节出现问题,被告所在地和其常年居住地不一致时,需要将法院案件转交给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来进行处理。
当法院正式受理该案件并经调解无效之后,他们将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如果认定这对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确实破裂,那么法院就会做出相应的裁决。
而法院在作出最终判决前,也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例如双方是否存在严重的婚姻过错行为,例如重婚或和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长期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等等,同时,夫妻因为情感问题分居达到两年以上也是重要的参考因素之一。
当然,法院还可能会以其他原因,例如不可调和的矛盾纠纷,或者无法承受的生活负担等因素来作为判定夫妻关系破裂的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